《论衡·卷二十二·纪妖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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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灵公将之晋,至濮水之上,夜闻鼓新声者,说之,使人问之,左右皆报弗闻。召师涓而告之曰:“有鼓新声者,使人问左右,尽报弗闻其状似鬼,子为我听而写之。”师涓曰:“诺!”因静坐抚琴而写之。明日报曰:“臣得之矣,然而未习,请更宿而习之。”灵公曰:“诺!”因复宿。明日已习,遂去之晋。晋平公觞之施夷之台,酒酣,灵公起曰:“有新声,愿请奏以示公。”公曰:“善!”乃召师涓,令坐师旷之旁,援琴鼓之。未终,旷抚而止之,曰:“此亡国之声,不可遂也。”平公曰:“此何道出?”师旷曰:“此师延所作淫声,与纣为靡靡之乐也。武王诛纣,悬之白旄,师延东走,至濮水而自投,故闻此声者,必於濮水之上。先闻此声者,其国削,不可遂也。”平公曰:“寡人好者音也,子其使遂之。”师涓鼓究之。
平公曰:“此所谓何声也?”师旷曰:“此所谓清商。”公曰:“清商固最悲乎?”师旷曰:“不如清徵。”公曰:“清徵可得闻乎?”师旷曰:“不可!古之得听清徵者,皆有德义君也。今吾君德薄,不足以听之。”公曰:“寡人所好者音也,愿试听之。”师旷不得已,援琴鼓之。一奏,有玄鹤二八从南方来,集於郭门之上危;再奏而列;三奏,延颈而鸣,舒翼而舞。音中宫商之声,声彻於天。平公大悦,坐者皆喜。
平公提觞而起,为师旷寿,反坐而问曰:“乐莫悲於清徵乎?”师旷曰:“不如清角。”平公曰:“清角可得闻乎?”师旷曰:“不可!昔者黄帝合鬼神於西大山之上,驾象舆,六玄龙,毕方并辖,蚩尤居前,风伯进扫,雨师洒道,虎狼在前,鬼神在後,虫蛇伏地,白云覆上,大合鬼神,乃作为清角。今主君德薄,不足以听之。听之,将恐有败。”平公曰:“寡人老矣,所好者音也,愿遂听之。”师旷不得已而鼓之。一奏之,有云从西北起;再奏之,风至,大雨随之,裂帷幕,破俎豆,堕廊瓦,坐者散走。平公恐惧,伏於廊室。晋国大旱,赤地三年。平公之身遂癃病。何谓也?
曰:是非卫灵公国且削,则晋平公且病,若国且旱〔之〕妖也?师旷曰“先闻此声者国削”。二国先闻之矣。何知新声非师延所鼓也?曰:师延自投濮水,形体腐於水中,精气消於泥涂,安能复鼓琴?屈原自沉於江,屈原善著文,师延善鼓琴。如师延能鼓琴,则屈原能复书矣。杨子云吊屈原,屈原何不报?屈原生时,文无不作;不能报子云者,死为泥涂,手既朽,无用书也。屈原手朽无用书,则师延指败无用鼓琴矣。孔子当泗水而葬,泗水却流,世谓孔子神而能却泗水。孔子好教授,犹师延之好鼓琴也。师延能鼓琴於濮水之中,孔子何为不能教授於泗水之侧乎?
赵简子病,五日不知人。大夫皆俱,於是召进扁鹊。扁鹊入视病,出,董安於问扁鹊。扁鹊曰:“血脉治也,而〔何〕怪?昔秦缪公尝如此矣,七日悟。悟之日,告公孙支与子舆曰:‘我之帝所,甚乐。吾所以久者,适有学也。帝告我晋国且大乱,五世不安,其〔後〕将霸,未老而死;霸者之子,且令而国男女无别。’公孙支书而藏之於箧。於是晋献公之乱,文公之霸,襄公败秦师於崤而归纵淫,此〔子〕之所〔闻〕。今主君之病与之同,不出三日,病必间,间必有言也。”
居二日半,简子悟,告大夫曰:“我之帝所,甚乐,与百神游於钧天,靡乐九奏万舞,不类三代之乐,其声动人心。有一熊欲〔援〕我,帝命我射之,中熊,熊死。有罴来,我又射之,中罴,罴死。帝甚喜,赐我〔二〕笥,皆有副。吾见兒在帝侧。帝属我一翟犬,曰:‘及而子之长也,以赐之。’帝告我:‘晋国且〔衰〕,〔七〕世而亡;嬴姓将大败周人於范魁之西,而亦不能有也。今余将思虞舜之勋,适余将以其胄女孟姚配而〔七〕世之孙。’”董安於受言而书藏之,以扁鹊言告简子,简子赐扁鹊田四万亩。
他日,简子出,有人当道,辟之不去。从者将拘之,当道者曰:“吾欲有谒於主君。”从者以闻,简子召之,曰:“嘻!吾有所见子游也。”当道者曰:“屏左右,愿有谒。”简子屏人。当道者曰:“日者主君之病,臣在帝侧。”简子曰:“然,有之。子见我何为?”当道者曰:“帝令主君射熊与罴皆死。”简子曰:“是何也?”当道者曰:“晋国且有大难,主君首之。帝令主君灭二卿,夫〔熊〕罴皆其祖也。”简子曰:“帝赐我二笥皆有副,何也?”当道者曰:“主君之子,将克二国於翟,皆子姓也。”简子曰:“吾见兒在帝侧,帝属我一翟犬,曰‘及而子之长以赐之’夫兒何说以赐翟犬?”当道者曰:“兒,主君之子也。翟犬,代之先也。主君之子,且必有代。及主君之後嗣,且有革政而胡服,并二国〔於〕翟。”简子问其姓而延之以官。当道者曰:“臣野人,致帝命。”遂不见。是何谓也?曰:是皆妖也。其占皆如当道言,所见於帝前之事。所见当道之人,妖人也。其後晋二卿范氏、中行氏作乱,简子攻之,中行昭子、范文子败,出奔齐。
始,简子使姑布子卿相诸子,莫吉;至翟妇之子无恤,以为贵。简子与语,贤之。简子募诸子曰:“吾藏宝符於常山之上,先得者赏。”诸子皆上山,无所得。无恤还曰:“已得符矣。”简子问之,无恤曰:“从常山上临代,代可取也。”简子以为贤,乃废太子而立之。简子死,无恤代,是为襄子。襄子既立,诱杀代王而并其地。又并知氏之地。後取空同戎。自简子後,〔七〕世至武灵王,吴〔广〕入其〔女娃〕〔嬴〕孟姚。其後,武灵王遂取中山,并胡地。武灵王之十九年,更为胡服,国人化之。皆如其言,无不然者。盖妖祥见於兆,审矣,皆非实事。〔曰〕:吉凶之渐,若天告之。何以知天不实告之也?以当道之人在帝侧也。夫在天帝之侧,皆贵神也。致帝之命,是天使者也。人君之使,车骑备具,天帝之使,单身当道,非其状也。天官百二十,与地之王者以异也。地之王者,官属备具,法象天官,禀取制度。天地之官同,则其使者亦宜钧。官同人异者,未可然也。
何以知简子所见帝非实帝也?以梦占〔知〕之,楼台山陵,官位之象也。人梦上楼台,升山陵,辄得官位。实楼台山陵非官位也,则知简子所梦见帝者非天帝也。人臣梦出人君,人君必不见,又必不赐。以人臣梦占之,知帝赐二笥、翟犬者,非天帝也。非天帝,则其言与百鬼游於钧天,非天也。鲁叔孙穆子梦天压己者,审然是天下至地也。至地则有楼台之抗,不得及己,及己则楼台宜坏。楼台不坏,是天不至地。不至地则不得压己。不得压己则压己者非天也,则天之象也。叔孙穆子所梦压己之天非天,则知赵简子所游之天非天也。
或曰:“人亦有直梦。见甲,明日则见甲矣;梦见君,明日则见君矣。”曰:然。人有直梦,直梦皆象也,其象直耳。何以明之?直梦者梦见甲,梦见君,明日见甲与君,此直也。如问甲与君,甲与君则不见也。甲与君不见,所梦见甲与君者,象类之也。乃甲与君象类之,则知简子所见帝者象类帝也。且人之梦也,占者谓之魂行。梦见帝,是魂之上天也。上天犹上山也。梦上山,足登山,手引木,然後能升。升天无所缘,何能得上?天之去人以万里数。人之行,日百里。魂与体形俱,尚不能疾,况魂独行安能速乎?使魂行与形体等,则简子之上下天,宜数岁乃悟,七日辄觉,期何疾也!
夫魂者精气也,精气之行与云烟等。案云烟之行不能疾,使魂行若蜚鸟乎,行不能疾。人或梦蜚者用魂蜚也,其蜚不能疾於鸟。天地之气,尤疾速者,飘风也,飘风之发,不能终一日。使魂行若飘风乎,则其速不过一日之行,亦不能至天。人梦上天,一卧之顷也,其觉,或尚在天上,未终下也。若人梦行至雒阳,觉,因从雒阳悟矣。魂神蜚驰何疾也!疾则必非其状。必非其状,则其上天非实事也。非实事则为妖祥矣。夫当道之人,简子病,见於帝侧,後见当道象人而言,与相见帝侧之时无以异也。由此言之,卧梦为阴候,觉为阳占,审矣。
赵襄子既立。知伯益骄,请地韩、魏,韩、魏予之;请地於赵,赵不予。知伯益怒,遂率韩、魏攻赵襄子。襄子惧,用奔保晋阳。原过从,後,至於托平驿,见三人,自带以上可见,自带以下不可见,予原过竹二节,莫通,曰:“为我以是遗赵无恤。”既至,以告襄子。襄子齐三日,亲自割竹,有赤书曰:“赵无恤,余霍大山〔山〕阳侯,天〔使〕。三月丙戌,余将使汝灭知氏,汝亦祀我百邑,余将赐汝林胡之地。”襄子再拜,受神之命。是何谓也?
曰:是盖襄子且胜之祥也。三国攻晋阳岁余,引汾水灌其城,城不浸者三板。襄子惧,使相张孟谈私於韩、魏,韩、魏与合谋,竟以三月丙戌之日,〔反〕灭知氏,共分其地。盖妖祥之气。象人之形,称霍大山之神,犹夏庭之妖象龙,称褒之二君;赵简子之祥象人,称帝之使也。何以知非霍大山之神也?曰:大山,地之体,犹人有骨节,骨节安得神?如大山有神,宜象大山之形。何则?人谓鬼者死人之精,其象如生之形。今大山广长不与人同,而其精神不异於人。不异於人则鬼之类人。鬼之类人,则妖祥之气也。
秦始皇帝三十六年,荧惑守心,有星坠下,至地为石,〔民〕刻其石曰:“始皇死而地分。”始皇闻之,令御史逐问莫服,尽取石旁家人诛之,因燔其石。〔秋〕,使者从关东夜过华阴平〔舒〕,或有人持璧遮使者,曰:“为我遗镐池君。”因言曰:“今年祖龙死。”使者问之,因忽不见,置其璧去。使者奉璧,具以言闻,始皇帝默然良久,曰:“山鬼不过知一岁事,乃言曰‘祖龙’者,人之先也。”使御府视璧,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沉璧也。明三十七年,梦与海神战,如人状。
是何谓也?曰:皆始皇且死之妖也。始皇梦与海神战,恚怒入海,候神射大鱼,自琅邪至劳、成山不见。至之罘山,还见巨鱼,射杀一鱼,遂旁海西至平原津而病,至沙丘而崩。当星坠之时,荧惑为妖,故石旁家人刻书其石,若或为之,文曰“始皇死”,或教之也。犹世间童谣,非童所为,气导之也。凡妖之发,或象人为鬼,或为人象鬼而使,其实一也。
晋公子重耳失国,乏食於道,从耕者乞饭。耕者奉塊土以赐公子。公子怒,咎犯曰:“此吉祥,天赐土地也。”其後公子得国复土,如咎犯之言。齐田单保即墨之城,欲诈燕军,云:“天神下助我。”有一人前曰:“我可以为神乎?”田单却走再拜事之,竟以神下之言闻於燕军。燕军信其有神,又见牛若五采之文,遂信畏惧,军破兵北。田单卒胜,复获侵地。此人象鬼之妖也。
使者过华阴,人持璧遮道,委璧而去,妖鬼象人之形也。夫沉璧於江,欲求福也。今还璧,示不受物,福不可得也。璧者象前所沉之璧,其实非也。何以明之?以鬼象人而见,非实人也。人见鬼象生存之人,定问生存之人,不与己相见,妖气象类人也。妖气象人之形,则其所赍持之物,非真物矣。“祖龙死”,谓始皇也。祖,人之本;龙,人君之象也。人、物类,则其言祸亦放矣。
汉高皇帝以秦始皇崩之岁,为泗上亭长,送徒至骊山。徒多道亡,因纵所将徒,遂行不还。被酒,夜经泽中,令一人居前,前者还报曰:“前有大蛇当道,愿还。”高祖醉,曰:“壮士行何畏!”乃前,拔剑击斩蛇,蛇遂分两,径开。行数里,醉因卧。高祖後人至蛇所,有一老妪夜哭之人曰:“妪何为哭?”妪曰:“人杀吾子。”人曰:“妪子为何见杀?”妪曰:“吾子白帝子,化为蛇当径。今者赤帝子斩之,故哭。”人以妪为妖言,因欲笞之。妪因忽不见。何谓也?曰:是高祖初起威胜之祥也。何以明之?以妪忽然不见也。不见,非人,非人则鬼妖矣。夫以妪非人,则知所斩之蛇非蛇也。云白帝子,何故为蛇夜而当道?谓蛇白帝子,高祖赤帝子;白帝子为蛇,赤帝子为人。五帝皆天之神也,子或为蛇,或为人。人与蛇异物,而其为帝同神,非天道也。且蛇为白帝子,则妪为白帝後乎?帝者之後,前後宜备,帝者之子,官属宜盛。今一蛇死於径,一妪哭於道。云白帝子,非实,明矣。夫非实则象,象则妖也,妖则所见之物皆非物也,非物则气也。高祖所杀之蛇非蛇也。则夫郑厉公将入郑之时,邑中之蛇与邑外之蛇斗者,非蛇也,厉公将入郑,妖气象蛇而斗也。郑国斗蛇非蛇,则知夏庭二龙为龙象,为龙象,则知郑子产之时龙战非龙也。天道难知,使非,妖也;使是,亦妖也。
留侯张良椎秦始皇,误中副车。始皇大怒,索求张良。张良变姓名,亡匿下邳,常闲从容步游下邳〔汜〕上,有一老父,衣褐至良所,直堕其履〔汜〕下,顾谓张良:“孺子下取履。”良愕然,欲殴之,以其老,为强忍下取履,因跪进履。父以足受履,笑去。良大惊。父去里所,复还,曰:“孺子可教矣。後五日平明,与我期此。”良怪之,因跪曰:“诺!”五日平明,良往。父已先在,怒曰:“与老人期,後,何也?去!後五日早会。”五日鸡鸣复往。父又已先在,复怒曰:“後,何也!去,後五日复早来。”五日,良夜未半往。有顷,父来,喜曰:“当如是矣。”出一篇书,曰:“读是则为帝者师。後十三年,子见我济北,谷成山下黄石即我也。”遂去,无他言,弗复见。旦日视其书,乃《太公兵法》也。良因异之,习读之。是何谓也?
曰:是高祖将起,张良为辅之祥也。良居下邳任侠,十年陈涉等起,沛公略地下邳,良从,遂为师将,封为留侯。後十三年,〔从〕高祖过济北界,得谷成山下黄石,取而葆祠之。及留侯死,并葬黄石。盖吉凶之象神矣,天地之化巧矣,使老父象黄石,黄石象老父,何其神邪?
问曰:“黄石审老父,老父审黄石耶?”曰:石不能为老父,老父不能为黄石。妖祥之气见,故验也。何以明之?晋平公之时,石言魏榆。平公问於师旷曰:“石何故言?”对曰:“石不能言,或凭依也。不然,民听偏也。”夫石不能人言,则亦不能人形矣。石言,与始皇时石坠〔东〕郡,民刻之,无异也。刻为文,言为辞。辞之与文,一实也。民刻文,气发言。民之与气,一性也。夫石不能自刻,则亦不能言。不能言,则亦不能为人矣。《太公兵法》,气象之也。何以知非实也?以老父非人,知书亦非太公之书也。气象生人之形,则亦能象太公之书。
问曰:气无刀笔,何以为文?曰:鲁惠公夫人仲子,生而有文在其掌,曰“为鲁夫人”。晋唐叔虞文在其手曰“虞”。鲁成季友文在其手曰“友”。三文之书,性自然;老父之书,气自成也。性自然,气自成,与夫童谣口自言,无以异也。当童之谣也,不知所受,口自言之。口自言,文自成,或为之也。推此以省太公钓得巨鱼,刳鱼得书,云“吕尚封齐”,及武王得白鱼,喉下文曰“以予发”,盖不虚矣。因此复原《河图》、《洛书》言光衰存亡、帝王际会,审有其文矣,皆妖祥之气,吉凶之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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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衡 卷二十二纪妖篇译文
卫灵公将要到晋国去,到达濮水岸边,晚上听见有人在弹奏新曲子,很喜欢,派人寻问弹奏的人,身边的人都说没有听见弹奏。卫灵公召见师涓并把此事告诉他说:“有弹奏新曲子的人,派人寻问,我身边…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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